粤音人师〔2020〕12号
关于申报2020年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文件精神,广东省教育厅从2018年起组织高校实施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现已发布《关于下达2020年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和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了做好我校选派工作,现将2020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
(二)资助人选条件
1.青年科研人才必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编在岗;
3.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在研课题或者研究方向一致。
4. 外语水平需符合《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
二、资助类型和人数
(一)短期培训和学术交流:时间一般为3至6个月(含),2名;
(二)访问学者:时间一般为6至12个月,1名。
三、资助金额
具体资助金额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经费并结合校内申报情况统筹确定。
公派出国访学进修人员回国后经考核合格,学校给予发放生活补贴为2000元/月,按实际访学进修时间计发,不超过12个月。
四、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 《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申请表》
(附件2);
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无证明须附说明);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
4.外方合作者简历。
五、选派流程
(一)选派程序。申报人员应做好教学科研工作安排,经所在单位和教务部门同意后,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1(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材料2-4于7月8日前提交人事处。
(二)学校研究后确定选派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对获批派出者出行要求。入选人员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出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行者应说明原因申请延期,但延期不能超过半年,否则取消本次资助计划。
六、考核要求
考核参照《星海音乐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访学进修管理办法》(粤音人院〔2019〕108号)。获批派出者应遵守学校出国(境)留学、访学、交流等相关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联系人:雷艳
联系电话:39363305
邮箱:xhrshc@126.com
附件:1.《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2.《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申请表》
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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