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院专业技术资格网上填报说明和报送材料要求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1年高校教师、科研、实验、图书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说明
(一)登录路径
网址:http://202.116.224.41/(广东省教育厅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系统)。
以“申报人”方式登录,登录用户及密码发至申报人本人。
电脑设置:如电脑安装了广告拦截软件(如“雅虎助手”),需关闭广告拦截功能,或允许临时弹出窗口,否则不能进入申报系统。
(二)录入申报资料
申报人在填写表格之前需认真阅读操作指南以及每页所附提示说明,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切勿漏填或错填。
申报评审和初次认定属于两种申报方式,以下说明限于申报评审。进入系统后,注意横向标题:资料录入、打印提交、文档管理、系统管理、帮助,分别对应纵向标题。其中资料录入分为三类:基本信息录入、表格数据录入、答辩表录入。
1.基本信息录入
从2010年开始,申报教学系列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按要求填入教师资格证号码。
“以何资格申报高一级资格”一栏,申报讲师人员如属于硕士毕业两年申报,则填写“硕士两年”(依此类推),在“现专业技术资格获得方式”一栏选择“考核认定”,获得资格时间为见习期转正定级时间。其他人员按现有资格填写。
“何时何地何专业评委会评定何专业技术资格”一栏须按照要求逐项填写。
“送评论著代表作”可不填,在下页勾选代表作后将自动生成内容。
2.表格数据录入
录入基本信息后保存所填资料,点击“资料录入”-“表格数据录入”。该项需填写八页,切勿漏填。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中“是否属于政策倾斜范围及原因”,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填入“是,说明免试条件”,符合40分及格线的应填入“是,艺术专业或其他”。计算机证书编号和模块以分号隔开,连续填写不必分行,否则导出表格将重叠。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一栏,申报讲师必须填入岗前培训情况。
第三页关于“获现资格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对应推荐表,限6项)”一栏,属于必填内容。今年系统对此项内容有所改善,已在表格下方做出相应说明,一般包括:教学、课题、论文、艺术实践、专业和学科建设、获奖等。内容以简洁精练为主,不易冗繁,否则导出表格的内容将重叠。
“累计学时数”指总学时数,“普通教育类年平均学时数”应以年均计算。以教务处登记学时数为准。
“申报人对师德、教学科研工作的自我评价”字数限100字内。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对平时工作情况、状况、效果的评价,凡口号式的表述视为无效评价。
第四页“班主任工作或社会实践情况”属于申报讲师必填内容。
“任现职期间,共公开发表论文、艺术作品”一栏将学术论文填写在前,艺术作品在后,分别按时间顺序填写。申报副高级以上的送审代表作须勾选“是否是第1篇送审论文”或“是否是第2篇送审论文”。
“工作负面情况说明”一栏应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打印材料须个人签名。
(三)打印提交材料
网上资料填报完毕则点击“打印提交”。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和《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在打印时会出现“跳页”或“重叠”现象,出现“跳页”请按规定装订和复印,出现“重叠”可减少字数,选择填写重要且有代表性的内容。
表格可导出保存成WORD格式修改。在“打印预览”的下拉表框中选择“RTF”——左击右侧按钮——选定导出范围,左击“确定”——输入导出文件名,保存。注意:只可调整格式,切不可对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尤其是在论文作品方面,否则以弄虚作假处理。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的评价工作
高校职称评审工作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各单位要本着对申报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恰如其分、有针对性地就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学科建设等方面情况填写评价(推荐)意见。
各单位负责人在填写申报表、推荐表中“系部评价意见”时,应结合申报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相关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
注意:涉及单位评价的材料由单位统一提交人事处。
三、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程序
书面材料须于开学一周内提交各单位,单位负责人组织基层审核小组审核、填写相关意见,所有证书原件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退还本人,由秘书统一将本单位申报人材料报送人事处。
(二)需报送表格材料
1.经我处审查属于初次认定的硕士、博士认定中级职称,须提供的表格有:
《送评材料目录表》;
《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
《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
《证书、证明材料表》;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此表格需导出后稍作修改:删除标题中“副高级”即“高等学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 将“博士后出站时间”改为“获得学位时间”。可导出将“人事处负责人签名”删除,由考核小组组长签名,填写意见后加盖部门公章并复印20份)。
2.申报中级职称须提供的表格有:
《送评材料目录表》;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
《证书、证明材料表》;
《业绩成果材料表》;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此表可导出将“人事处负责人签名”删除,由考核小组组长签名,填写意见后加盖部门公章并复印20份)。
3.申报副高级职称须提供的表格有:
《送评材料目录表》;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
《证书、证明材料表》;
《业绩成果材料表》;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此表可导出将“人事处负责人签名”删除,由考核小组组长签名,填写意见后加盖部门公章并复印20份);
《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报表》3份(与送专家鉴定论文一起报送);
《高等学校申报正高级(图书资料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答辩情况表》。
4.申报正高级职称须提供的表格有:
《送评材料目录表》;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答辩情况表》;
《高等学校申报正高级(图书资料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答辩情况表》;
《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
《证书、证明材料表》;
《业绩成果材料表》;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此表可导出将“人事处负责人签名”删除,由考核小组组长签名,填写意见后加盖部门公章并复印20份);
《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报表》3份(与送专家鉴定论文一起报送)。
(三)需报送的业绩成果材料
论文、论著、艺术作品(节目单、音像制品等)装入主材料袋,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在成果公开展示后退还。
所有论文(论著)和科研项目材料需到科研处登记,科研项目材料须由科研处盖章证实,无科研处公章视为无效材料。
博士认定讲师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硕士认定讲师仅须提供论文(论著)和节目单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合格证书复印件。
申报副高级和正高级资格人员须另交两篇专家鉴定论文复印件(一式两份)。
为规范评审,避免材料遗失,每位申报人务必提交一份材料目录清单。
(四)书面材料整理要求
1.需双面打印的表格:《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证书、证明材料表》。《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和《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答辩情况表》打印后两张平排复印在一张A3纸上。
2.《证书、证明材料表》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成绩单、计算机合格证书和培训进修证书等复印件;《业绩成果材料表》包括科研项目立项(结题)书、获奖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四、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高级资格的两篇送审代表作复印件(一式两份)和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三份)于8月31日前报送人事处。其他材料和评审费于9月10日前统一报人事处。
为贯彻上级要求,履行评审工作的正常程序,从今年起,人事处不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职称材料统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报送。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